平安产险:开封中支成功减损11万
2014-02-06 20:33
近日,经过法律与理赔同事的持续跟踪,不断奋战,我司成功减损11万元。
据悉,被保险车辆在2011年1月5日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三者一人死亡,需一次性赔偿受害方16万元。但因交强险脱保,我司对应该由交强险承担的赔款进行拒赔。但开封中院以“保险公司商业险赔付扣除交强险系变相获利”为由,一审、二审均判决我司须赔付原告16万。随后,我司一边申请结案处理,一边寻求申诉。历时1年零8个月,在我司不懈坚持下,法院于2013年12月27日最终改判,判决我司只承担商业险部分应承担的5万,成功减损11万元。
面对复杂的司法环境,我们将坚定信心,锲而不舍,更好的维护公司利益,促进公平正义。